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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 4689.13-1984 皮革一二氯甲烷萃取物的测定标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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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 4689.13-1984.Leather一Determination of matter soluble in dichlor omethane.

GB 4689.13规定了皮革中二氯甲烷萃取物的测定方法,适用于各种类型的皮革。脂肪和类脂肪物质不可能用有机溶剂从皮革中全部萃取出来。它们可能部分在皮革中溶解,部分与皮革键合。另一方面,溶剂可以溶解非脂肪物质,例如,硫磺和填充物质。这两种物质能引起测定脂肪的酸值和皂化值的困难。

生:本方法中所规定的仪器和操作,也适用于二氯甲烷以外的溶剂对皮革进行萃取。 如果由于其他原因使用了别的溶剂,那么在试验报告上应注明所使用的溶剂。

GB 4689.13等同采用国际标准ISO 4048- -1977《皮革-二氯甲烷可溶物的测定》。

1定义

可萃取物质:用二氯甲烷从皮革中可以萃取出来的脂肪和其他可溶物。

2原理

将已制备好的革样用二氯甲烷连续萃取。蒸发萃取物中的溶剂。在102土2 C中干燥萃取物并称重。

3试剂

在分析过程中,只能使用分析纯的试剂。

3.1二氯甲烷: 沸点为38~ 40C;应是新蒸馏的并保存在深色瓶中。瓶放置于氧化钙的上面。

注意:二氯甲烷有毒性,使用时应小心。

注:①二氯甲烷经长时间放置后,应进行有无形成盐酸存在的试验。具体操作如下,用1 m10.1 N硝酸银榕液加到10 ml二氯甲烷中据荡。如硝酸银瘩液变混浊,二氯甲烷就应重新蒸馏并按3.1条的要求进行保存。

②经过使用后的二氯甲烷, 回收蒸馏后,仍可使用。

4仪器

普通试验室仪器和特殊仪器。

4.1索氏萃取器: 包括-一个容量合适的萃取烧瓶和一个冷凝管。

4.2滤纸筒:尺寸大小合适的滤纸简或适用的玻璃滤钟。

4.3 烘箱:能保持102土2 C.

5取样

5.1整张革; 双方如无特殊规定,按GB 4689.3- -84 《皮革一取样-批样的取样数量》规定的批样取样法取样。

5.2非整张革: 按GB 4689.1-84 《皮革一试验室样品一部位和标志》的规定取样。

5.3其他:可根据需要按有关规定或合同取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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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测流程步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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